常見問題

原產地證明書申請Q&A

2012-04-08 22:22
  一、何謂原產地證明書? 原產地證明書簡稱C/O,為證明貨物產地或製造地的文件。 二、原產地證明書之類別? 1.一般原產地證明書(C/O) 2.外貨復出口原產地證明書(RE-EXPORT C/O) 3.紡織品加工原產地證明書(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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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正材料有哪些要求?

2012-01-27 10:11
補正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針對“行政許可技術審查延期通知書”提出的評審意見提交完整的補正材料,補正材料須逐頁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 (二)接到“行政許可技術審查延期通知書”後,申報單位應在一年內提交補正資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終止申報。如有特殊情況的應提交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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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證明應有哪些要求?

2012-01-27 10:11
委託代理證明應有哪些要求? (一)應載明委託申報的產品名稱、受委託單位名稱、委託事項和委託日期;並蓋有委託單位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名; (二)一份委託代理證明檔載明多個產品的應同時申報,其中一個產品提供原件,其他產品可提供影本,並提交書面說明,指明原件在哪個產品申報資料中; (三)如為外文,應譯成規範的中文,中文譯文應經中國公證機關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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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檔有哪些要求?

2012-01-27 10:10
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檔有哪些要求? (一)由產品生產國或原產國(地區)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出具。無法提供檔原件的,可提供影本,影本須由出具單位確認或由我國使(領)館確認; (二)應載明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出具文件的單位名稱並蓋有單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及檔出具日期; (三)所載明的產品名稱和生產企業名稱應與所申報的內容完全一致;如為委託加工或其他方式生產,其證明檔所載明的生產企業與所申報的內容不一致時,由申報單位出具證明文件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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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包裝有哪些要求?

2012-01-27 10:10
產品包裝有哪些要求? 送審樣品應為完整的產品包裝,包裝內應含產品說明書。因體積過小(如口紅、唇膏等)而無產品說明書或將說明內容印製在產品容器上的,應提交相關說明。進口產品外包裝上的所有外文標識不得遮蓋,並分別譯為規範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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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品質標準的有哪些要求?

2012-01-27 10:09
產品的品質標準的有哪些要求? (一)提供企業控制本產品品質的內控標準; (二)應含顏色、氣味、性狀等感官指標; (三)應含微生物指標、衛生化學指標; (四)燙髮類、脫毛類、祛斑類及含羥基酸類產品還應有pH值指標及其檢測方法(採用化妝品衛生規範方法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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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配方有哪些要求?

2012-01-27 10:09
產品配方有哪些要求? (一)應標明全部成份的名稱、使用目的、百分含量,並按含量遞減順序排列;各成份有效物含量均以百分之百計,特殊情況(如有效物含量非百分之百、含結晶水及存在多種分子結構等)應詳細標明; (二)成份命名應使用INCI名,國產產品可使用規範的INCI中文譯名,無INCI名的可使用化學名,但不得使用商品名、俗名; (三)著色劑應提供《化妝品衛生規範》規定的CI號; (四)成份來源於植物、動物、微生物、礦物等原料的,應提供拉丁文學名; (五)含有動物臟器提取物的,應提供原料的來源、品質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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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色號系列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怎麼申報?

2012-01-27 10:08
多色號系列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怎麼申報? 其安全性檢驗及申報應符合《衛生部關於多色號系列化妝品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231號)。 不可拆分的同一銷售包裝含有多個同類產品,且只有一個產品名稱註冊的要求。 不可拆分的同一銷售包裝含有多個同類產品註冊(如粉餅、眼影、腮紅等)時,且只有一個產品名稱,可以按照一個產品申報。申報資料除產品配方、品質標準、檢驗報告外,其餘資料可按一個產品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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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化妝品中文標籤怎麼申報?

2012-01-27 10:07
進口化妝品中文標籤怎麼申報? 國家質檢總局在2006年4月1日起,發佈“關於調整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審核制度的公告”,進出口化妝品的標籤審核與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結合進行,不實行預先審核。     由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化妝品檢驗合格後,在按規定出具的檢驗證明文件中加註“標籤經審核合格”即可進口。     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檢驗檢疫,包括標籤審核、檢測、查驗,統一按檢驗檢疫收費標準收費,不再收取標籤審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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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化妝品新原料許可的,應提交哪些材料?

2012-01-27 10:06
申請化妝品新原料許可的,應提交哪些材料? (一)化妝品新原料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研製報告: 1、原料研發的背景、過程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2、闡明原料的來源、理化特性、化學結構、分子式、分子量; 3、該原料在化妝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據、範圍及使用限量。 (三)品質標準(包括檢驗方法、純度、雜質含量); (四)生產工藝簡述及簡圖; (五)毒理學安全性評價資料; (六)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託代理證明; (七)可能有助於評審的其他資料。 另附樣品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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