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章列表
2012-01-20 10:47
歐盟擬加強管理化妝品中過氧化氫的使用
歐盟委員會2010年5月18日發佈G/TBT/N/EEC/331號通報:委員會指令草案,修訂關於化妝品的理事會指令76/768/EEC,使其附件III適應技術進步。擬議的指令草案旨在管理過氧化氫,以及其他釋放過氧化氫的化合物或混合物的使用,包括化妝品中的過氧化脲和氧化鋅。
委員會指令草案詳情參見: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tbt/eec/10_2103_00_e.pdf
關於統一各成員國有關化妝品的法律的理事會指令76/768/EEC...
—————
2012-01-20 10:45
關於徵求《化妝品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食藥監許函[2010]361號
2010年09月06日 發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化妝品許可管理,規範化妝品許可工作,我司組織起草了《化妝品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於2010年9月15日前回饋國家局食品許可司。
聯 系 人:陳張好,陳少洲
聯繫電話:010-88330422,88330405
傳 ...
—————
2012-01-20 10:44
關於徵求《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食藥監許函[2010]372號
2010年09月13日 發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化妝品原料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命名,在《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07年版)基礎上,我司組織修訂了《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於2010年10月8日回饋我司。
聯 系...
—————
2012-01-20 10:43
關於進一步明確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食藥監許[2010]397號
2010年09月30日...
—————
2012-01-20 10:42
關於印發化妝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的通知
國食藥監許[2010]438號
2010年11月02日 發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規範化妝品原料技術要求,進一步提高化妝品衛生品質安全,《化妝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已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附件:1.三乙醇胺鑒別試驗方法 2.三乙醇胺含量的檢測方法 3.三乙醇胺中二乙醇胺的測定方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
2012-01-20 10:41
關於徵求《化妝品標籤管理規定》及相關配套文件(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食藥監許函[2010]455號
2010年11月09日 發佈
有關單位:
為加強化妝品衛生品質安全,進一步規範化妝品標籤管理,我司組織起草了《化妝品標籤管理規定》及其配套文件(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於2010年11月22日前回饋國家局食品許可司。
聯 系 人: 陳張好
聯繫電話: 010-88330422
傳 真: 010-88373268
電子郵件:...
—————
2012-01-20 10:39
關於進一步簡化有關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申報資料要求的通知
國食藥監許[2010]447號
2010年11月15日...
—————
2012-01-20 10:36
關於徵求《化妝品新原料安全性評價指南》(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食藥監許函[2010]474號
2010年11月29日 發佈
有關單位:
為加強化妝品新原料管理,做好化妝品新原料安全性評價工作,我司組織起草了《化妝品新原料安全性評價指南》(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於2010年12月10日前回饋國家局食品許可司。
聯 系...
—————
2012-01-20 10:13
關於調整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審核制度的公告
2006年第44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精神,簡化程式,方便進出,經研究,決定對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審核制度進行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進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可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
—————
2012-01-20 10:11
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備案指南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檢驗規程(試行)》(國質檢食函〔2006〕293號)第13條標籤管理及《北京檢驗檢疫局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1)中的有關規定,北京地區進出口預包裝食品、化妝品標籤實施備案。
一、備案條件
(一)已獲得國家質檢總局核發的《進出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或《進出口化妝品標籤審核證書》。
(二)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的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標籤。
符合以上(一)、(二)條其中之一即可申請備案。
進出口預包裝食品、化妝品標籤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標籤標注內容的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及管理辦法。(詳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