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許可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配方;
(三)申請育髮、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據;
(四)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
(五)產品品質標準;
(六)經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下列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學安全性檢驗報告;
6、人體安全試驗報告。
(七)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籤)。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籤);
(八)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
(九)來自發生“瘋牛病”國家或地區的產品,應按要求提供官方檢疫證書;
(十)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託代理證明;
(十一)可能有助於評審的其他資料。
另附未啟封的樣品1件。
目前,藥監局化妝品審批辦公室要求企業提交一份申報材料的原件和四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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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質量求生存,以高效求發展。